最近的娱乐圈热闹中透着安静,互联网安静中透着热闹。
张钰把录像带抛向互联网,让古永锵的优酷网站服务器差点当机,老古率领一班弟兄忙着加班,优酷网短时间点击量暴增,排名曾瞬时冲到200,百万访问量接近5000,老古估计心里了开了花,即使加班也是“累并快乐着”。
与此相反,娱乐圈却出奇的平静,大有一种人人自危的感觉,腾讯网搞了个娱乐圈100百人调查,调查结果显示90%以上的圈内人认为“潜规则”不存在,或者没这么严重。我觉得这个调查的对象似乎选错了,假如娱乐圈的潜规则真如张钰所言,那谁被问道也不会趟这趟混水,谁承认了,那他周围的人就都成了怀疑的对象,所以谁都不愿意惹这个麻烦。
半年前,张钰输掉了官司,但半年后,张钰打赢了整个娱乐圈。
与此同样火爆的还有饶颖的网络日记,这个连载饶颖和赵忠祥“美好时光”的日记,同样让网民大开眼界,昔日和蔼,亲切的赵老师在饶颖的日记中居然成了“变态者、***者和强奸者”;而远在云南的赵老师的反应平静地超出了人们的想象-----不认识、没看过!在更多网民看来,这种回答简直就是对饶颖事件的默认,饶颖尽管在之前输掉了官司,但在网络中,她俨然是个胜利者,以至于后来发表声明,“不忍打扰赵老师”了!
饶颖事件和张钰事件有几分相似,
1、 都是道德事件
2、 都在现实中的法律途径中遭遇失败
3、 都是轰动事件
4、 都是通过网络取得了胜利
5、 都是弱者战胜强者
他们的不同在于 一个是娱乐圈一个是电视圈,一个通过视频的形式将信息传播,另一个是通过文字形式的博客发送出去。
在现实的法律面前遭遇失败的两个女人,因为他们的诉求是道德层面的事情,是法律管不到的,道德层面的事情。照以前农村女人的做法,大不了“一哭二闹三上吊”,然后完事;张钰和饶颖甚至也借助过传统媒体,出示证据,但这仍然无法让他们在法律上获得胜利。因为,传统媒体无论对赵忠祥还是那些导演,多少还要给个面子,尤其是张钰的视频,假设哪个电视台要播放,真得掂量掂量;而饶颖的日记,估计也没有哪个报社敢转载。
所以,在法律管不到的地方,而传统媒体有不愿涉足的领域就成了“弱者”在道德领域的空白,简而言之,一个人在道德方面犯错,不会马上反馈到大众媒体那里,社会中的弱者,因为在传媒方面也处于劣势,所以让弱者更弱,而强者更强。
因此,在张钰和饶颖事件中,互联网无意中充当了道德法庭的作用,而一些web2.0的产品,如博客和视频播客的出现,让道德法庭的作用更加明显。其实,之前已经有一些网民事件受到了“网络道德法庭”的惩罚,如“卖身救母事件”“铜须门事件”“天涯比富事件”“雅阁女事件”等等,当然这些更多的是网民事件,而张钰和饶颖,在网络爆料之前并不是网民,他们是因为在网络爆料才成为了网民。
这样,互联网的道德法庭作用似乎正在加强:从最初的网民之间的道德约束到非网民的道德支持,未来,更多的弱势群体,尤其是法律之外的道德层面的潜规则所造成的弱势群体,将会把互联网当成他们的“道德法庭”,在这个法庭上,只要他们提供了网民认可的证据,只要他们用于承认自己的身份,只要他们受到了道德和潜规则的打压,只要这个事件足够典型,那么就会在互联网中迅速传播开来,网民的舆论压力就将对潜规则的受益者以强烈的打击。
在这个法庭上,被告可以缺席,但缺席意味着底气不足;在这个法庭上,每个人都是辩护人,都是律师,都是陪审团,参与道德法庭的讨论;这个法庭是一个由互联网搭建的巨大的虚拟法庭,或许反映不了全民的意志,但至少可以反映网民的意志。这应就是互联网得道德法庭。